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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2025年第009号

发布时间:2025-06-26打印文章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8)赤壁市不动产权第0013477号

李斌

余敏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21281002206GB00016F00020052

湖北省赤壁市赤马港街道河北大道华景中央公园5栋1单元403室

(2025)鄂12执恢4号

公告单位:赤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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