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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祝亚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确权结果及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1打印文章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按照《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指南》的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经芙蓉村村委会确认和我局初步审核,现将赤壁市车埠镇芙蓉村十一组村民祝亚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确权结果予以公告。

该宗地位于赤壁市车埠镇芙蓉村十一组,于1985年建设,占地面积为233.83平方米,建筑面积346.51平方米。宗地四至:东至通道,南至晒场,西至道路,北至树林。该宗地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地权利人为祝亚明。

如对公告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或芙蓉村村委会反映,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将以此确权结果进行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异议受理机构: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登记股

受 理 地 址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04室

联   系  人 :苏先生    联系电话:0715-5270259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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