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祝国鹏、祝国成、祝国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确权结果及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1【打印文章】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按照《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指南》的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经芙蓉村村委会确认和我局初步审核,现将赤壁市车埠镇芙蓉村十一组村民祝国鹏、祝国成、祝国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确权结果予以公告。
该宗地位于赤壁市车埠镇芙蓉村十一组,于2015年建设,占地面积为162.13平方米,建筑面积372.96平方米。宗地四至:东至空地,南至晒场,西至空地,北至竹林。该宗地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房地权利人为祝国鹏、祝国成、祝国耀。
如对公告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或芙蓉村村委会反映,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将以此确权结果进行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异议受理机构: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登记股
受 理 地 址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04室
联 系 人 :苏先生 联系电话:0715-5270259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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