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华山、刘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确权结果及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1【打印文章】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按照《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指南》的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经望夫山村村委会确认和我局初步审核,现将赤壁市新店镇望夫山村二组村民李华山、刘兰2户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确权结果予以公告。
序号 | 土地房屋权利人 | 户籍所在地 | 土地坐落 | 权利类型 | 建 房 时 间 | 用地面积(M²) | 建筑面积(M²) | 宗地四至 | |
1 | 李华山 | 赤壁市新店镇望夫山村 | 赤壁市新店镇望夫山村二组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2016年 | 128.67 | 257.88 | 东至水田;南至空地;西与刘兰房屋相邻;北至水田。 | |
2 | 刘兰 | 赤壁市新店镇望夫山村 | 赤壁市新店镇望夫山村二组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2016年 | 152.09 | 304.18 | 东与李华山房屋相邻;南至空地;西至水田;北至水田。 |
如对公告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或望夫山村村委会反映,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将以此确权结果进行不动产登记。
异议受理机构: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登记股
受 理 地 址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04室
联 系 电 话 :0715-5270259
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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