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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编号:赤壁市遗失20230219号

发布时间:2023-09-28打印文章

张太平、魏金生因保管不善,将鄂(2017)赤壁市不动产权第0002237号、鄂(2017)赤壁市不动产第000223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张太平 42232319551220****

身份证明:魏金生 42230219550120****

坐落:赤壁市赤马港街道办事处河北大道228号领秀城21单元2705

声明人:魏金生

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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