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太平、魏金生因保管不善,将鄂(2017)赤壁市不动产权第0002237号、鄂(2017)赤壁市不动产第000223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张太平 42232319551220****
身份证明:魏金生 42230219550120****
坐落:赤壁市赤马港街道办事处河北大道228号领秀城2栋1单元2705室
声明人:魏金生
2023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