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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编号:赤壁市遗失20230213号

发布时间:2023-09-22打印文章

刘凯、宋云云因保管不善,将鄂(2023)赤壁市不动产权第000639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刘凯 42230219841108****

宋云云 42128119870113****

坐落:赤壁市赤马港办事处龙翔路高铁明珠二期)3-11单元2901

声明人:刘凯、宋云云

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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