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东芳因保管不善,将B00521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汪东芳 42230219681130****
坐落:赤壁市赤马港办事处河北大道
声明人:汪东芳
2023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