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幼明因保管不善,将(2000)3971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张幼明 42232319710908****
坐落:赤壁市赤马港街道办事处陆水湖大道天和花园1栋702号
声明人:张幼明
2023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