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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2023年第009号

发布时间:2023-05-19打印文章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1

不动产权证书号:

鄂(2017)赤壁市不动产权第0001252号

马景新

周世英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赤壁市赤马港街道办事处东洲大道鹏成新都汇1栋1单元401号

(2022)鄂0103执恢884号之一

公告单位:赤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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