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2023年第009号
发布时间:2023-05-19【打印文章】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 型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不动产权证书号: 鄂(2017)赤壁市不动产权第0001252号 | 马景新 周世英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赤壁市赤马港街道办事处东洲大道鹏成新都汇1栋1单元401号 | (2022)鄂0103执恢884号之一 |
公告单位:赤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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