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履行招标主体责任工作承诺制度的通知
各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行为,明晰权责归属,强化责任担当,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市场风险防控,确保项目优质高效推进,现将严格履行招标主体责任工作承诺制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须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供《履行招标主体责任工作承诺书》,具体内容附后。
2、《履行招标主体责任工作承诺书》应由项目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对招标人未提供《履行招标主体责任工作承诺书》的项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得办理项目招标登记。
4、本制度于2019年2月1日起实施。
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