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股室、交易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市场风险防控,确保工程建设项目优质高效推进,各责任人员要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日常监督检查,现将具体监督检查内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进场交易监督检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明标暗定、化整为零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未招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未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场外交易行为。
二、加强招标文件内容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招标公告是否完整,发布媒体是否为国家和省政府指定的媒介,两个不同的发布媒介发布内容是否一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文件所载明的时间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投标保证金的收退是否合法;内容是否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是否设定与招标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是否将特定的业绩、奖项等作为评审加分条件。
三、加强对评标专家抽取程序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是否从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建设工程项目所需评标专家人数、专业要求是否合法合规合理;评标专家抽取结果是否密封打印,评标专家成员名单是否泄露;按规定需回避的评标专家是否回避。
四、加强开评标活动现场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是否按照开标程序组织开标活动;是否有干扰评标专家评标的行为;评标专家是否是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及评标办法进行评标;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及时刻录开、评标区域音视频监控归档保存。
五、加强标后履约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是否有不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行为;是否有无故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行为;是否有招标人对中标人不满意,无故不发中标通知书或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行为;是否有未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拟定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的行为;是否有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的行为。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