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性声明
发布时间:2025-08-08【打印文章】
为实现本中心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质量体系正常有效运转及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和公正性,本中心特作如下声明:
实验室切实履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ISO/IEC 1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禁止任何人通过任何形式向相关人员实施商业贿赂。
实验室确保所有人员仅在本中心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对所有客户一视同仁,提供相同质量的服务,满足客户的要求。
检验检测中心所有检测结果不受任何外界行政、经济和其它利益方面的干扰和影响。
恪守公正立场,保证不受任何内部和外部的商业、财务和其他压力影响和干预,所有人员不允许接受任何商业贿赂,不得损害检测工作的信誉和公正性。
检测人员从事检测活动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职业道德和《员工行为规范》,对其在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对来样单位提供的样品、技术资料及检测数据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更不能用于本单位技开发和技术转让。
所有员工决不参与任何有损于其判断独立性和检测诚信度的活动;不得与其从事的检测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
实验室愿承担因公正性失误而造成质量事故的民事责任。
本中心承担所提供社会公正数据的法律责任。同时加强政治、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各类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全实验室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本中心持续识别影响公正性的风险,进行风险分析,实施相应的管理。
本中心认真执行检测收费标准,做到规范合理,保证检测服务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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