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赤壁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88号提案的答复
吴红萍、宋辉、卢敏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在乡镇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乡镇充电桩建设情况
我市乡镇充电桩主要由市城发集团和市供电公司负责建设,截止2024年8月底,我市11个乡镇已经实现了充电桩全覆盖,11个乡镇共建成投运充电桩203个,其中公用充电桩191个,物流专用充电桩12个。191个公用充电桩中31个位于乡镇供电所、22个位于乡镇政府、10个位于景区、5个位于高速服务区、108个位于行政村、15个位于停车场。在建充电桩15个,全部为公用充电桩,其中1个位于行政村、2个位于高速服务区、2个位于公路养护站、10个位于停车场。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全省农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协调会议精神,2024年在全省7000个行政村建设公共充电设施,按照每村“1快1慢”(快充不低于60千瓦,慢充不低于7千瓦)配建,或按一个直流桩(最低不低于60千瓦)双枪配置。我局联合市供电公司对全市140个行政村充电桩建设情况进行摸底,选定了50个行政村作为建设目标,并由市政府指定市城发集团为我市行政村充电桩建设单位,在每个行政村建设“一快一慢”两个充电桩,目前50个行政村100个充电桩已经全部建成投运。
二、下一步计划
1、加快行政村充电桩移交工作。50个行政村充电桩建设工作已经完成并已经投入使用,但是根据省能源局相关文件要求,本次行政村建设的充电桩需统一交由供电公司进行运营,我局将督促市城发集团和市供电公司加快充电桩签订移交合同,完成移交手续,顺利完成本年度的行政村充电桩建设任务。
2、加强乡镇充电桩运维管理。督促市供电公司和市城发集团按照规范建设充电桩,并定期对充电桩进行运维管理,确保充电桩能够正常使用。
3、积极落实上级乡镇充电桩有关政策。及时向充电桩建设企业宣传充电桩补贴政策,并协助企业申报充电桩补贴资金,减轻企业运营成本,促进企业在公共场所建设更多充电桩,满足群众日常充电需求。
4、提前做好明年行政村充电桩建设准备工作。对剩余90个行政村充电桩接入条件进行摸排,督促市供电公司提前对变电容量不足的台区进行扩容,确保新建行政村充电桩能够全容量接入。
赤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