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办养老机构基本养老服务收费的定价成本监审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及有关定价成本监审的规定,我局对我市公办养老机构基本养老服务收费实施了定价成本监审。
核定城区(社会福利中心)基本养老服务收费2022年-2024年度单位定价成本为床位费304.82元/床位.月、护理费单位定价成本为1207.33元/人.月。 乡镇(黄盖湖分院、新店分院、中伙分院、官塘驿镇农村福利院、车埠分院)基本养老服务收费2024年度单位定价成本为床位费324.58元/床位.月、护理费单位定价成本为1366.87元/人.月。
一、成本监审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
(三)《湖北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2025年版)》(鄂发改规〔2025〕1号);
(四)《湖北省公办养老机构基本养老收费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鄂价成〔2016〕122号);
(五)赤壁市社会福利中心和五个乡镇公办福利院提供的相关资料,成本监审人员调查收集的有关资料和数据。
二、成本监审程序
(一)被监审单位的送审资料初审合格,决定受理;
(二)成立监审工作组(组长汪慧芳、成员王晓燕),制定工作方案,安排工作步骤和日程,并告知被监审单位;
(三)实地调查。对被监审单位实地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四)审核、测算定价成本。依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及相关文件,对被监审单位各项成本数据进行审核、测算和调整,计算出定价成本;
(五)根据审核情况,征求被监审单位的意见;
(六)集体审议;
(七)拟写监审报告。
三、成本审核的主要内容
基本养老服务,是指经营者对经济困难的孤寡、失独、高龄老年人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提供的养老服务,其床位费、护理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基本养老服务定价成本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固定资产折旧等。本次成本监审,社会福利中心以2022-2024年度运营期间财务报表及其他成本资料为基础,五个乡镇公办福利院以2024年度运营期间财务报表及其他成本资料为基础,审核的主要内容有: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固定资产折旧等。
经营者成本核增核减情况
核定赤壁市社会福利中心床位费总成本534049.21元。上报总成本1090536.43元,核减556487.22元。护理费总成本2115236.66元。上报总成本4019319.53元,核减1904082.87元。
核定五个乡镇公办福利院平均床位费总成本129524.62元。上报总成本228999.06元,核减99474.44元。平均护理费总成本635655.28元。上报总成本735597.79元,核减99942.51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本次成本监审所依据的原始资料由赤壁市社会福利中心和五个乡镇公办福利院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由该公司负责。
(二)本次成本监审结论仅作为调整制定赤壁市社会福利中心和五个乡镇公办福利院收费标准的参考依据之一,不作他用。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