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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3-09-08打印文章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营造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6号)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工作实际,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合成立工作专班,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按25%的比例随机抽取在本地区备案的代理机构4,每家代理机构抽取5个政府采购项目,合计20个项目,涉及采购金额13220.71万元。检查组依据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对4家代理机构进行了监督评价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1、代理机构2022年执业情况(包括:代理机构名录信息的真实性、委托代理协议的签订和执行情况、采购文件编制、评审组织、信息公告发布、评审专家抽取及评价情况、委托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协助采购人组织验收情况、质疑答复、档案管理情况等)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和《赤壁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清单的通知》及《2023年咸宁市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执行情况3、清理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等。总体来看,4家代理机构登记信息真实,有独立的办公场所,硬软件设施基本完善,人员配备都能满足要求,内控制度比较齐全,档案管理也比较规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政府采购各项政策等方面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采购程序基本规范。

二、存在问题

经检查发现,被检查的四家代理机构在代理分散采购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不同程度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无采购人结果确认函

湖北腾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福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部分项目无采购人结果确认函。

(二)音像资料未及时存档

湖北诚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福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部分项目虽然全程录音录像,但未及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未明确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

湖北腾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部分项目中,采购文件合同未明示代理费用的收取方式及标准,包括收费金额。

(三)未协助采购人组织履约验收

赤壁市巨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福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诚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部分项目,未及时协助采购人编制验收方案、完成履约验收。

三、处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已反馈给各代理机构,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8月31日前书面报告市财政局。

四、工作建议

各代理机构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积极参加省、市政府采购部门组织的政府采购培训及内部定期对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和采购文件编制水平,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功能,同时要加强音像资料存档管理,积极协助采购人完成履约验收,更好更优服务采购人和供应商。

赤壁市财政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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