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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2-10-20打印文章

为深化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6号)、《咸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赤壁市财政局成立工作工作专班,依据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和监督检查依据文件清单开展了专项检查工作。本次检查按25%的比例随机抽取了在本地区备案的代理机构5家,每家代理机构抽取5个政府采购项目,合计25个项目,项目涵盖民生、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服务等领域,涉及采购金额15630.64万元。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依据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和监督检查依据文件清单,结合5家代理机构的自查报告、档案资料,对其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1、代理机构2021年度执业情况;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3、清理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等。总体来看,5家代理机构在办公场所、人员配备上都能满足要求,内部制度比较齐全,档案资料归档也基本完整,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也落实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没有发现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采购程序基本规范。

二、存在问题

经检查发现,五家代理机构在代理分散采购项目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音像资料未及时存档

湖北励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赤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赤壁市锦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三家代理机构部分项目虽然全程录音录像,但未及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二)无采购人结果确认函

赤壁市昌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赤壁市永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部分项目无采购人结果确认函。

三、处理意见

针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市财政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代理机构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时间截止8月31日前完成。从整改情况看,相关代理机构认识态度好,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了市财政局。

四、工作建议

各社会代理机构应抓好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执业能力,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转变工作思路,积极协助采购人及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和履约验收工作,并做好采购资料归档,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操作流程。

赤壁市财政局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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