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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1打印文章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动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我市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有关制度办法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市财政局联合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定于2022年7月份开始对有关采购人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检查的范围主要是涉及民生、教育、扶贫、医疗卫生、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有关预算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执行情况、清理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政府采购内控制度、采购需求管理、采购方式选择、信息发布、专家抽取、合同签订与公开、质疑答复、履约验收、资金支付、档案管理等。

二、检查时间安排

监督检查工作从2022年7月份开始,采取自查自审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审阶段:(7月18日-7月31日):被检查单位据实填写《2021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市财政局。

(二)、现场检查阶段:(8月1日-8月17日)。被检查单位实施现场检查,检查结束后与被检查单位沟通反馈,签字盖章确认工作底稿。

(三)、处理整改阶段(8月18日-8月26日):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将整改情况以纸质材料报市财政局。

三、工作要求

(一)、本次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随机抽取10家预算单位,原则上去年抽查的预算单位今年不再抽查,据实确定被检查单位。

(二)、监督检查工作小组要严格履行程序,遵守纪律,依法处理违法违规问题,不走过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廉洁。

(三)、被检查单位要提高认识,明确监督检查内容、时间安排,及时、准确、全面提供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做好监督检查配合工作。

(四)、检查结果运用:

一是将2021年度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向全市公开,接受各界监督;

二是对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良好的公开表扬并在两年内免检;

三是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存在差距的单位进行工作提醒并督促改进;

四是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严重偏离法规政策要求,造成不良后果,特别是影响到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的情况,我局将专题向市人民政府汇报,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纳入下年度监督检查范围。

(五)、检查组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不干扰被检查单位正常工作顺利开展。

赤壁市财政局

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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