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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财政局首违免罚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2-05-11打印文章

序号

处罚事项

首违免罚的情形

首违免罚的依据

配套监管措施

1

对政府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罚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3条

包容观察、说服教育、行政约谈

2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违法行为的处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3条

包容观察、说服教育、行政约谈

3

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3条

包容观察、说服教育、行政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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