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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财政局2017年财政工作要点

来源: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7-05-15打印文章

赤壁市财政局2017年财政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全省、咸宁市财政工作会议、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市三级干部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发挥好财政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防风险”,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大财政资金统筹盘活力度,保障重点领域支出;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财务监管,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财政系统自身建设,为推进转型升级、绿色崛起,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强而优中等城市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一、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加快主导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支持实施工业崛起“六大工程”和“四个基地”建设,支持旅游、物流业加快发展。积极争取省级县域经济调度资金和重大产业发展基金、企业发展专项基金,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加速发展,进一步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资重点产业集群培育发展。支持办好“第五届中国有机农产品展销会暨中国青(米)砖茶交易会”,支持中国绿色生态产业展览交易基地加快展览交易平台、信息服务体系、交易融资平台建设。

(2)支持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落实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要求,设立支持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专项,支持重点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和做大做强。加快化解过剩产能,推进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严格奖补资金管理使用,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大力支持推进现有商品房去库存。支持深化城投公司改革,积极争取发行专项债券或二期城投债券。

(3)大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强化放水养鱼意识,继续落实营改增等减税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有效发挥减税政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效应,优化财税政策环境。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严格执行目录清单制度,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完善涉企收费监管机制,加大检查力度,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行为。

(4)更好地发挥政府投资的引领作用。创新政府投资管理机制,优化投资结构,强化基础设施、优势产业、生态文明等重点领域投资,扩大公路、机场、桥梁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聚焦和适度增加有效需求。加大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力度,保障重点在建续建项目资金需求,推动财政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落实好107国道改扩建工程、危桥改造、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以及灾毁公路恢复重建等财政支持政策,加快推进PPP项目规范运作,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

(5)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支持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的新经济培育和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密切与湖北长江资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联系,争取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的支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重点支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创业。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加强中小实体经济发展资金管理使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二、坚持城乡协调发展,着力推进农业现代化

(6)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坚持开发扶贫与社会保障两轮驱动、片区攻坚与精准扶贫同步推进,加大扶贫投入力度。深入推进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工作,支持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使用财政资金,确保“推得动、接得住、管得好”。落实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贷款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的龙头企业发展。支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提升贫困地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水平。积极探索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创新办法,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贴息、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方式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帮扶资金参与脱贫攻坚。

(7)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有关政策,增强粮食产能。支持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延伸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附加值。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支持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分置改革,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落实新型经营主体参与财政涉农项目建设、财政投入形成的资产交由新型经营主体管理政策,落实新型经营主体购置仓储烘干设备按规定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政策。

(8)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全面修改完善农发管理制度办法,构建科学、简便、管用的农发管理制度体系。完善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农发资金绩效分配制度。推进农发参与统筹整合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强农发政策与全市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的无缝对接。探索创新投融资模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支持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大力发展茶、竹、水果、水产等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农业现代化。

(9)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调整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农民筹资筹劳,吸引民间资本参与,落实财政奖补投入。推进农村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充实美丽乡村建设内容,打造一批引领当地农民增收致富的示范村、品牌村。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机制,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提升公益性服务质量。基本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落实减负惠农政策,将农民负担监管方向由减轻负担向维护权益延伸,监管重点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延伸。

(10)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撬动涉农信贷投放,提升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完善农业保险管理工作机制,加快构建农业风险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全市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和运营。

(11)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按照市委“1345”城镇空间布局思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城乡建设与发展“以奖代补”资金为引导,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整治,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12)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贯彻实施《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完善处置审批运作流程,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探索改革农村集体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模式。

三、全面落实民生政策,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13)推动公共财政可持续发展。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原则做好民生工作,加大重点民生投入力度,强化统筹资金责任。坚持积极而为与量力而行相结合,制定财力可支撑、可持续、社会预期可把握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研究社会保障可持续问题,全面梳理重大民生支出项目,改变支出项目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优化制度安排,将有限的资金用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兜牢民生底线。

(14)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健全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创业引领计划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支持实施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的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妥善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规范就业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

(15)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继续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降低费率政策。支持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严格基金支出管理,建立健全基金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做好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和资金保障工作。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做好相关的预算管理及财务处理工作。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机构。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统筹使用力度,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完善多层次的救助体系。落实优抚、安置等涉军维稳政策。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充分发挥救助基金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16)落实医改政策。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推进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衔接。落实基本公共卫生财政补助政策,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以支付方式改革为重点,控制医疗费用过快上涨。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全面实施公立医院预算管理。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支持开展保障基本医疗服务改革、深化健康管理服务、“互联网+分级诊疗”模式、公立医院药品带量采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17)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通过政策资金支持、政府购买服务、奖励引导等多种方式,推动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支持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安排特殊教育补助经费,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教学生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支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教育财政投入制度。

(18)推动文化事业产业发展。支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实施重点文化惠民项目,引导文化资源向基层倾斜,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发展。推进重点文物保护和利用,提高非遗保护和传承水平,加强对民间文化保护力度。加大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19)做好基本住房保障工作。大力支持棚户区改造,推进公租房等保障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棚改货币化安置以奖代补办法,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重,促进商品房去库存。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精准度,集中用于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实施结转资金收回机制,盘活存量资金。

(20)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落实中央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布局,支持实施退垸还湖、退渔还湖,把生态修复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支持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大陆水湖饮用水源的保护力度。支持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推进全市蓝天、碧水、净土三大工程建设。支持严格执行林地、湿地保护制度,推进“绿满赤壁”等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等示范推广工作,推进全市绿色低炭经济发展,强力推进节能减排。

四、奋力推进财政改革,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

(21)不断完善财税管理机制。加大本级财力统筹力度,完善本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支持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工作。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消费税、个人所得税、环境保护税、耕地占用税等改革。

(2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公共财政的基本属性,减少介入市场机制可发挥有效作用的范围和领域。压减一般性支出,压缩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取消无效和低效支出,修正不可持续支出,适度调整过去收入高增长时期支出标准过高、承诺过多的支出。清理长期固化和非急需的支出项目,加强对支出政策的定期评估,集中清理常年安排、用途固化的支出,解决财政支出结构固化、僵化的问题。

(23)完善中期规划管理,改进部门预算编制。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在中期财政规划的框架内,统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做好2018~2020年支出规划编制与2017~2019年支出规划的衔接工作。细化预算编制,减少部门待分配资金,严格控制部门预算中未细化到单位和项目的待分配资金规模。做实二级项目的部门项目库,力争纳入预算的二级项目全部从项目库中选取,提高组织实施效率。

(24)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的力度。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三项基金调整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并统筹使用。加大专项收入统筹使用力度,清理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事项,今年起取消排污费、水资源费等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规定,对相关领域支出统筹安排保障。

(25)加快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强化政府资产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价值的确认和计量,为全面推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奠定基础。深入研究政府资产负债、财务运营等问题,提高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质量,全面完整地反映政府财务状况。选择部分市直单位开展政府部门财务报告试点工作。

(26)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规范绩效目标编审管理,促进绩效目标编审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绩效目标与绩效评价有机结合。全面推进部门整体支出、财政专项和部门一级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以绩效评价为关键,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深度与广度。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规范评价结果反馈整改,建立结果报告和公开制度,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27)完善统筹盘活财政资金新机制。对全市和部门结余资金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加强年度预算编制与盘活存量资金的统筹,编制预算时先动用存量,再安排增量。加强财政拨款结转资金管理,充分预计年底结转资金规模,加大结转资金与年度预算的统筹使用力度,合理安排分年度预算支出计划。在优先保障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的基础上,取消重点支出与财政收支增幅、生产总值、人口数量等指标挂钩安排或按固定标准安排的办法。合理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预算周转金。

五、强化财政监管职能,提升财政管理绩效

(28)加强财政收入管理。依法加强财政收入组织工作,密切跟踪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加强与税务等部门协调,促进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及时纠正截留、滞缴或不缴非税收入问题。加强对财政收入质量的监督检查,建立监控体系,坚决防止和纠正收取“过头税”、乱收费和采取“空转”方式虚增财政收入的行为。

(29)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规范预算调整行为,严格控制执行中的各类调整事项,遏制预算执行的随意性,增强预算执行刚性,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预计年内难以执行的资金,及时调整用途,避免资金沉淀。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合理拨付和调度资金,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完善动态监控机制,确保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安全。加大公务卡推广应用力度。

(30)积极稳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政府预决算信息,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组织和督促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强化部门主体责任,增强部门预决算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建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全面推进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常态化公开、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31)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执行以及精准扶贫、“三农”发展、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关系社会发展和民生的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资产财务专项监督检查。加强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建设,对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专管员各项制度全面落实到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查处纠正系统性、行业性、制度性的问题。推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做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基础信息的公开公示工作。加强乡镇财政便民服务大厅功能建设,不断改善财经所自身办公条件。

(32)健全严肃财经纪律的长效机制。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适时推进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以“小金库治理”、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使用会议费、违规发放福利等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大对一级预算单位的财务监督检查,进一步整顿财经秩序。

(33)规范财政权力运行。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建立权力和责任清单。建立健全财经管理法规中有关审批责任追究制度。深入推进财政系统内部控制建设,将内控贯穿于财政改革发展和管理的全过程,防止权力滥用,有效防范财政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完善资金分配内控制度和监管机制,加快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监管体系,实现“审批到哪里,监督问责到哪里”,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

(34)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试行电子化采购系统,启动政府采购监管系统和采购信用评价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构建适应政府采购由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转变的监管机制,结合简政放权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35)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继续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在全市全面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覆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性服务等六类服务事项。编制公布赤壁市2017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程序。

(36)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加强对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和竣工决算评审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强市直部门预算中工程类、修缮类项目的预算评审,市级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竣工决算评审以及其他各类项目的评审工作。加强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管理,提高评审质量,控制评审风险。

六、硬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

(37)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置换管理工作。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在每年预算调整方案中如实反映债务限额及余额变化情况,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按时完成置换存量政府债券工作任务。做好存量债务置换衔接工作,确保新增债务资金尽快形成支出。

(38)加强地方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制定本市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领导机构,严格执行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报告制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健全统计监测机制,加强对中长期政府支出责任的事前审核和监控。

(39)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隐性化。依法厘清政府债务与企业债务边界。公开申明政府债务范围,明确融资平台、国有企业举借的债务一律不属于政府债务,地方政府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严格依法厘清政府债务和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债务边界,对融资平台以出资额为限依法承担有限责任。深入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不得向其他出资人承诺保底收益或回购本金。合理确定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严禁购买工程建设服务。科学合理使用专项建设基金,不得为专项建设基金项目提供本金回购、保底收益承诺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40)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监管。健全统计监测体系,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中长期政府支出责任纳入统计监测范围,实施部门联合监管。加大查处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和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融资平台公司违规举债、投资引导基金“明股暗债”、专项建设基金和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化等问题,建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的监督机制。

七、优化财政队伍建设,为财政改革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41)深入持续推进巡视整改。坚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延伸整改、彻底整改,按照标本兼治原则深化整改落实,以更严的精神、更实的作风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果。对需要继续整改的事项,按照确定的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紧抓不放、持续推进,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对于财政系统普遍存在的问题,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整改的合力。

(42)推动财政系统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传导和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深入推进财政部门党建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大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把党的活动抓实抓规范,把党建工作抓严抓实。开展履职尽责接受督促检查“回头看”工作,加强财政系统政风、行风、作风建设。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妇建、带团建,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推动财政机关和全市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43)深入开展财政反腐倡廉工作。严明党的纪律,坚持挺纪在前、执纪必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对腐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部门履行查处腐败和“四风”问题。加大廉政警示教育力度,强化思想观念,筑牢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强化基层党组织的责任担当,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创新干事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工作环境。持续推进源头治腐机制建设,在健全制度上着力,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空间和利益输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着力打造“阳光财政”。严格落实问责追责,开展经常性地明察暗访及作风纪律专项治理,整治“庸懒散软”不良风气,运用“四种形态”加大执纪监督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44)提升财政业务培训成效。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十三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进一步完善培训制度,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模式和形式,提升培训效果。按照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教育培训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大乡镇财政培训力度,提高乡镇财政干部和农村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

(45)做好机关管理、后勤服务和离退休干部工作。加强机关政务运转、调研、信息、宣传、财务管理和招商引资工作。加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和综合协调,提高后勤服务保障水平。认真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制,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要求,落实老同志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赤壁市财政局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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