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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场,市直各部门:
根据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赤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强化全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和今后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把我市建设成为湖北经济强市、华中旅游名城提供人力资源而努力奋斗。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靠政府推动的原则。全市各级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引起高度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十一五”规划,社会各界要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加大组织和投入力度,推动《纲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步实施。
2、坚持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的原则。《纲要》的实施,其重点人群为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涉及面广,其对象千差万别,必须要在市政府的组织领导下,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和积极性,形成各级组织和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关心、共同支持、共同参与、共同推进的格局。
3、坚持实施手段和方式方法创新的原则。要充分发挥和有效利用现代化传媒手段对公民开展科学素质教育,通过健全科普组织网络,加强科普设施建设,组织专家服务团和科普志愿者队伍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在电视、报纸、网站开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专栏等形式,针对不同层面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开展行之有效的科普知识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的科学整体素质。
4、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的原则。以人为本,促进和谐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公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决定着地方经济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必须把提高人的科学素质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程,全面加以推进。要把实施《纲要》与贴近生产、贴近生活、贴近社会、贴近群众有机的融合,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面发展。
二、“十一五”期间主要目标
按照《纲要》提出的目标要求,到2010年,全市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公民科学素质明显提高,具备科学素质的人口比例高于全省和全国的平均水平,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5%。主要实现以下目标:
——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成效更加显著。在四种重点人群中,重点开展节约能源、生态保护、环境改善、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科技知识的宣传教育,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在公众中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
——全民科学素质的提高更加明显。要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通过科技创新大赛和校外科技活动,促进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通过教育培训和科普宣传,促进农民和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有明显提高,逐步缩小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的差距;通过培训再教育和科技知识报告会等形式,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显著提高,其素质位居各类职业人群中的前列。
——科普能力和基础设施的建设更加增强。通过合理利用和整合社会科普资源,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多投入,促进科普资源的开发与共享,提高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市级场馆和科普教育基地的设施更加完善;市、镇、村的科普组织网络建设更加健全;“五个一”工程建设的覆盖面更加广泛;电视、报刊、宣传栏、科技馆、教育培训基地等开展科技知识教育的作用更加明显,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创造良好的外部社会环境。
三、行动的主要任务与责任单位
根据《纲要》的要求,现对行动的主要任务分解如下: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主要任务:1、以学校为单位成立青少年学生科技教育辅导站,负责青少年学生的科技教育活动;2、积极组织青少年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的科技创新大赛活动,不断提高中小学生基本的科技知识与技能;3、组织开展校外科技活动,通过“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引导青少年学生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4、要充分发挥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科技馆、博物馆和其它科普教育阵地的作用,定期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科技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科技综合素质;5、全市各级中学要把文化教育与生产生活技能的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增强学生走出社会的适应能力;6、要逐步建立完善家庭、学校、社区三位一体的青少年科技教育体系,积极引导未成年人远离网吧、远离毒品、远离犯罪,走上科学、文明、健康生活的道路。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科协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妇联、关协、科技局、广播电视局、卫生局、公安局、文体局、各办事处。
(二)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主要任务:1、重点开展生态保护、节约水资源、保护耕地、防灾减灾、倡导健康卫生、移风易俗和反对愚昧、迷信、陈规陋习等内容的宣传教育,促进在广大农村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围绕科学生产和农业增效增收,充分发挥绿色证书工程、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双学双比、中国科技致富工程、阳光培训工程等培训载体的作用,加大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和农民的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科技致富能力;3、继续开展科普示范乡镇(村、社区)创建活动和科普惠农“五个一”工程建设,不断加强农村基层科普能力建设;4、充分发挥涉农专家团、科技服务人员和“农业科技110”信息服务平台的作用,深入开展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积极探索科技人员与农民互动的科技咨询服务长效机制;5、加快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发展步伐,积极探索“支部+协会+公司+农户”的发展模式,每个乡镇成立1-2个专业技术协会。
牵头部门:市农办、农业局、科协
责任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场,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教育局、科技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播电视局、卫生局、团市委、妇联、610办公室、文体局、水利局、环保局、民政局、林业局、农业局、特产局、农机局、畜牧业局、水利局、水产局、供销社、扶贫办。
(三)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
主要任务:1、各社区成立科普协会和5-10人的科普志愿者队伍,有条件的企业成立科学技术协会,建设有科普宣传栏和科普活动室;2、广泛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倡导和普及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节能降耗、安全生产、优生优育、健康生活、现代社交等观念和知识,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3、建立长效的培训教育机制,加强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进城务[FS:PAGE]工人员职业技能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企业单位从业人员职业教育等培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和从业人员的科技素质。鼓励群众性技术创新和发明活动。使其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和自身发展的要求。
牵头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经贸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科技局、教育局、环保局、安监局、计生局、卫生局、药监局、文明办、市委党校、各办事处、团市委、妇联、科协。
(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主要任务:1、将提高科学素质列入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负责人培训教育规划和相关计划的主要内容,形成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培训教育的良好机制;2、将科学技术知识纳入市委中心学习组、党校培训和创建学习型机关的内容进行统筹安排,加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技知识普及力度,大力倡导科学精神、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决策能力;3、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每年组织开展2-3次科学技术知识报告会,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积极参加各类科普活动。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人事局、机关工委、党校、科协
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大中型企业
(五)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主要任务:1、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胜任各类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师队伍;2、加强对市电大、职教中心、机电信息技术学校等中职中专及科技培训学校的改革力度,建立科技界和教育界合作推动科学教育发展的有效机制;3、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科学教育和培训,鼓励和支持科技馆等科普场馆、社区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党校等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人事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发改局、财政局、科技局、农业局、 |